家住北市内湖区的宁姓妇人及其女儿,误信假扮理财网红「柴鼠兄弟」的诈骗集团,以高报酬利诱,先后汇出1200万元积蓄,还以房屋进行二胎贷款170万元。

然而,诈骗集团在得手后迅速封锁两人联系,宁妇才惊觉受骗,于12月6日电话报案求助,却疑似遭承办刘姓员警回电嘲讽「新闻报这么久还被骗」、「钱绝对拿不回来」,甚至开骂「你怎么不去死一死?」等言语羞辱,让母女俩心情跌落谷底,最终踏上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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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湖分局长萧惠珠今天下午亲上火线,召开记者会与媒体说明有关警员不当言论处理状况,她答复提到,刘姓警员受理案件过程当中,疑似有不当言词,相关行政责任已移付惩戒法院,最重撤职与免除职务处分;至于刑事责任,则函送士林地检署侦办。而她(分局长)个人也自请处分,将由警察局来核定。

萧惠珠表示,分局与被害人家属保持密切联系,协助处理丧葬事宜,她也于案发第一时间率侦查队长、派出所长等人向家属致歉,事后也会持续关怀。萧惠珠强调,与家属沟通中,她秉持不隐瞒、不避重的态度,向家属说明员警受理过程中的不当言词,也取得家属的理解,他们希望能将此案做为教育员警的案例。

刘警涉及「刑责」部分是否会成立?绅策事务所律师刘振珷认为,不排除检方往「教唆自杀」的方向侦办的可能性,但刑法上的教唆犯,需具备引发、促使他人去做他本来没有想过要去行动的教唆故意,也必须具备有使被教唆人真的去实现违法行为的教唆既遂故意,刑法上俗称教唆犯所需具备的双重故意。

刘振珷说,此案例中的员警言行虽有不当,但假如民众本来就有轻生的念头,那可能便不存在引发他人自杀想法的情形;或是员警在表达的当下并没有真的想要民众真的去实现这个举动,只是单纯的揶揄或挖苦,也不相信会真的会有遗憾发生,那可能不见得符合构成教唆犯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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