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指出,吴姓男子(42岁)和被害女子原是情侣关系,其后因故分手,吴男为挽回双方感情,去年底相继前往被害人住处徘徊,还送被害人无意收受的食物、娃娃、包裹等物,甚至从被害人住处门缝观察被害人在室内的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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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上述之举已令被害人心生畏惧,影响被害人的生活起居及社交活动,被害人不堪其扰报警究办,桃园地检署依违反跟踪骚扰法罪嫌将吴男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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