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71岁庄姓女子2012年购入中区兴中街某8层楼公寓,顶楼加盖至9楼再隔成43间房间出租,除1、2楼自用外,其余41间套房出租。庄女先是将住处旁空地以500元出租他人放置废弃物,后来又在1楼至9楼之楼梯、走廊等处均堆放二手衣物、书报杂志、床垫、家具及资源回收等易燃物品,致阻塞逃生通道,使承租人只能透过电梯进出,无法经由楼梯、走廊等逃生通道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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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姓男子2022年2月每月6千元向庄女承租9楼顶加房间,入住后押租金均迟交,又因门锁损坏、热水放任自流、饲养宠物羊随地便溺及羊骚味甚重等问题,屡次与庄女发生争吵,因而怀恨在心。
2022年3月6日,庄女向郑男催讨租金,怒呛「不缴房租就赶出去」,郑男心生不满,当天下午4时在2楼楼梯间以打火机点燃装有回收物的黑色塑胶袋,延烧至走廊及楼梯间的易燃杂物,浓烟及火焰迅速向上窜烧,造成6名住户因通道阻塞逃生不及死亡,另有4人受伤、1人重伤。郑男犯行后还一度被市府当成受灾户安置在旅馆,3月7日才被警方逮捕。
台中地检署侦后,认庄女涉犯废弃物清理法、刑法公共危险罪「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罪」、过失致死罪、过失伤害等罪,庄男则涉犯杀人及公共危险纵火罪,将他们提起公诉。
台中地院审理后认为郑男造成6人丧生火场,犯行明确,从重依杀人罪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台中地院特别说明未判郑男死刑的原因,系因郑男经鉴定有中度智能障碍,犯案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著减低情形,且其犯杀人罪系基于间接故意,而非蓄意,自难判处死刑。
另外,庄女触犯非法提供土地堆置废弃物罪、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人于死罪,各判处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6年,并定应执行有期徒刑7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