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脸书6点声明全文如下:
1.姿妙非常心痛,台湾司法已经被政治绑架,不问事实、不看证据,就能随便冠上莫须有的罪名,这次正义迟到了,但我相信绝对不会缺席,请我最爱的县民好朋友,继续跟姿妙携手奋斗,期待正义来临的那天。
2.整起案件,在我竞选连任宜兰县长前,廉政署与地检署联手画靶射箭,不管证据,更完全漠视国家违法的不正讯问,这种伪造译文及不正讯问已经是教科书等级。令人更加遗憾的是,法院看颜色替廉检背书,罗织罪名给我,这不是政治迫害,什么才是政治迫害!
3.检察官说我因为要图利一个免缴增值税的案子,而收取「不用拆除」、且「不用重建2020年总统及立委竞选总部」的利益,但竞选总部又不是我盖的,我没有拆除的义务,请问我要怎么收取「不用拆除竞选总部」的好处?我也没参选2020年总统及立委的选举,而且把我竞选县长时使用的竞选总部拿来做为总统及立委的竞选总部的人也不是我,请问我如何获得「不用重建竞选总部」的利益?检察官拿一个对我而言根本不存在的利益,说我因为收取这个利益,就指控我贪污收贿,真是荒谬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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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察官指控我向人借钱来兑现我开债权人的支票是在洗钱、是犯财产来源不明罪。但这些债权人不仅在检察官或法院审理时,都已经出庭证明我确实只是借钱还钱,所有的钱来源都正正当当,哪来的洗钱?哪来的财产来源不明?本案唯一一个在廉政署及检察官讯问时说「有借户头过水」的债权人,经过法院调查,我们竟然发现这位债权人不利于我的证词,原来都是廉政官另辟密室教唆证人作伪证来的。甚至,证人在廉政署询问后,廉政官都还会教导证人在检察官讯问应如何来应答。这根本就是廉政单位预谋的诬陷,这些都有法院开庭的笔录证明。
5.本案从检察官侦讯的录音光碟,我们也一再发现,只要债权人的回答不是检察官要的内容,检察官动不动就用「如果真的告下去你们就真的诈骗集团的洗钱了」、「要抓你去关很快啊」、「你全家都当被告喔!你儿子…」、「我根本不管你们这一家子,这一家子全部都当被告无所谓」,用这种「顺者生,逆者就有罪、就要关」的话来胁迫恐吓债权人,最后用这种不正取供的方法,来让债权人配合检察官说出不利我的供词。
6.对于今日法院的判决结果,姿妙非常愤怒及痛心,我们现在还不了解法院为何判决我有罪,收到判决理由后会与律师讨论,我一定会提出上诉,捍卫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