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缘于李姓小队长的儿子,明知非银行业务不得从事收受存款或投资等业务,却自2022年底至2023年10月间,涉嫌向不特定的被害民众或投资人收取资金,短短10个月就成功吸金2千余万元,士检接到检举后,就立刻指挥廉政署、调查局等单位追查,竟查出李男的父亲任职万华分局侦查队小队长期间,涉嫌为儿子的债务擅查他人个资,检察官讯问后谕令李男30交保,李父10万元交保,李母则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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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小队长之所以被发现利用公务电脑查个资,是因为有被害人怀疑在投资李男儿子过程中,个资好像被调查而报警,李父得知后,不仅不依法秉公处理,还帮儿子遮掩犯行,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务电脑上查询投资人个资。

士检起诉指出,李父为了解儿子有无遭民众提告及与儿子有债务纠纷的曹、刘2人背景,竟于2023年10月、11月间,多次使用分局公务电脑,以其个人帐号、密码登入警用系统使用智慧分析决策支援系统,在「用途」栏输入「执行刑事相关业务」的不实查询用途,先后违法查得并搜集其子及曹姓、刘姓2人的刑案资料等纪录及刘某家人的个资。

士检还表示,李父另于2023年11月某晚,与儿子及曹、刘2人约在台北市一家咖啡厅见面,商讨因期货交易衍生的债务问题,李父在谈判过程中,暗示曹某已知悉其背景及详细个资,同月其他时日,李父与曹、刘2人在北市某舞厅继续商讨债务偿还事宜时,当场告知已搜集刘某及刘某家人等个资。

士检认为,李父当时任职侦查队小队长,身为执法人员却知法犯法,假借职务上机会非法搜集、利用个资及伪造文书与泄密,除侵害被查询者的人格权外,也损及警政机关刑案资料查询与管理的正确性,认定李父涉犯伪造文书的公务员登载不实准公文书罪、泄漏国防以外秘密及违反《个资法》公务员假借职务上机会非法搜集、利用个人资料等罪嫌,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