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离婚官司缘于妻子与丈夫结婚后又离婚,直到2013年复合后于同年1月3日二度结婚,之后陆续生下2女1男,婚姻生活还算平淡,直到2020年全家从内湖搬到淡水定居后,夫妻间的感情渐渐变质,丈夫因外遇被妻子发现后提告,最后经过调解赔偿后落幕,但夫妻之间的感情裂缝越来越大,丈夫的脾气也越来越暴燥。
就在2022年1月31日农历春节除夕全家吃年夜饭时,因为其中一位小孩缺席,丈夫觉得没有遵照传统习俗全家一起吃年夜饭,突然暴怒质问小孩为何没在场,还作势要殴打在场的子女,让妻小惊吓不已,事后还传简讯给妻子恫吓会动手,甚至拒付扶养费要胁。妻子担心丈夫做出伤害妻小之事,于是向法院声请合法保护令获准,且丈夫后来也自行搬离淡水住处至今未归,夫妻间已分居超过2年之久,小孩都是由妻子一人照顾至今,丈夫也未再支付家用及扶养费。
因为一场无言的年夜饭,最后演变成妻子等不到丈夫回家,更等不到家用及扶养费,妻子彻底心死,于是向士林地院诉请离婚,丈夫在诉讼过程中从未出现也没出庭,法官认为,妻子确实因丈夫恫吓举动声请核发保护令获准,且丈夫离家超过2年未归,也不再连络并支付家用及扶养费,且经亲戚证述他们夫妻吵完架后,丈夫就没再回家,对家庭也不闻不问,因此丈夫已无维持婚姻之意,且双方婚姻已达无法回复可能,因此判准妻子诉请离婚声请。
至于3个未成年小孩,法官认为都是由妻子一手照顾,因此判决将3名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归母亲,且丈夫必须依照一般生活水平,每月支付3子女每人1万1千元扶养费给妻子,且丈夫为判准离婚的过失一方,因此还要为此赔偿妻子慰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