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皓文是台大法律系毕业的高材生,2022年间考上律师,案发时还在知名律师事务所实习,他被控于2023年5月6日清晨5时40分许,驾驶白色宾士车行经万芳交流道时,因车速太快,下坡弯道时先擦撞右侧山壁失控,随即偏左高速冲撞分隔岛再飞越对向车道,冲撞正在停等红灯准备左转的3辆汽车,其中高男的车辆被撞后,车头严重受损,车体变成一团废铁,高男被夹在驾驶座,警消将他救出时已失去意识,送医后仍伤重不治,另2车驾驶虽未受伤,但车体也受损。

郑皓文自己也因车祸昏迷在加护病房,经医师验血发现其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83毫克,而肇事路段限速50公里,但检警根据监视画面估算,郑男当的车速约时速84公里,郑男的宾士车行车记录器更显示车速高达时速160公里。检方因此依照酒驾致人于死罪起诉郑男。

北院国民法官审理认定,郑男是实习律师却知法犯法,恶性重大,犯后还辩称老板爱喝酒,希望给老板好印象才喝酒后酒驾,未以同理心对待被害者家属,在家属不愿和解情况下仍汇300万元,意图「迫使被害家属接受赔偿金」,审酌后判他7年6月。

二审高院审理时,郑男改称很后悔,曾在病床上折莲花为死者累积功德,还到死者灵堂跪拜,并以强制险200万元、300万现金支票及父母将房屋抵押贷款的700万元,筹到一次1200万元赔偿金和解,希望二审法官能给予缓刑。但死者高男妻子认为,看到郑男时会紧张、不舒服,希望法院能讨回公道。高妻的律师也指出,郑男是法律人,熟悉「犯后态度」意义,他到灵堂跪拜拍照就是希望轻判,并非真心悔悟;一审时还强行寄支票「强迫被害人原谅」,顶多酌减1年刑度且不能给予缓刑。

高院合议庭评议后,今撤销原判决刑度,酌减改判郑男4年6月徒刑,可再上诉。

 

禁止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