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调查,刘姓男子(41岁)驾驶学生专车载运学生时,2名高中生接连上车投币后,竟以「他妈的」等用语,轻率质疑首名上车之陈姓学生未依规定投入足额车资,经陈姓学生表示已确实投入正确金额并要求确认投币箱内零钱金额遭拒后,为免争执扩大,陈生只好表明下车后将向学校反映。刘男则以轻蔑用语表示「找教官也没用」!

行驶过程中,一名学生下车时对于刘男先前质疑同学之态度、言语表达不满后,刘男向其口出「臭俗仔」、「赌烂这种臭俗仔」等语,并与他人通话时大声讲出「我很少跟低能儿讲话ㄟ」等让人感受不佳之用语,令在旁学生均有听闻。

而黄姓学生于桃园区中山中平路口站下车时,亦对此事表达不满,怒呛刘男「连钱都不会数,一辈子也就这样子了」等语。刘男听闻后竟不顾车上乘客,而迳将学生专车停于车道上,并下车于人行道、甚至车道上挥拳殴打、抱摔黄生,更在黄生倒地双手抱头跪坐无力反抗时,仍接连出拳攻击 10 余次,致黄生受有前额挫伤瘀青、头部及脸部挫伤、鼻骨闭锁性骨折并鼻出血、左侧耳挫伤并耳鸣等伤势,于案发后并产生「急性压力反应」等症状。

全案经桃园地检署依伤害罪起诉后,桃园地院今天召开准备庭,刘男当庭承认犯行;辩护人也称,刘男在侦查及法院阶段皆自白认罪,显见已深切悔悟,请求法院予以从轻量刑或缓刑宣告给予被告自新机会,且因检方火速起诉,致其于案发后,无法立即与对方和解,且考量个人资料保护法相关规定及学生的意愿等因素,请求法院拟定调解期日,让双方能达成和解或调解,尽快恢复平静的生活。

由于黄姓学生因上课未到庭,委任的告诉代理人表示,若刘男表现出诚意,原则上可考虑调解协商,庭讯后将递状附带民事求偿,至于量刑的建议,日后将视双方调解的结果决定;另请求法院安排调解时,应一并通知刘男雇主共同参与调解程序。

承审法官当庭同意会通知刘男及其时任雇用人参与调解,并建议,若下次调解时,黄生仍无法到场,刘男可以准备书面道歉资料,由代理人转交,最后也排定于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先行调解,上午10时30分随即进行审理程序。

 

司机与学生互呛。翻摄画面
司机与学生互呛。翻摄画面
司机爆打学生。翻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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