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检署表示,国内一家人造纤维公司涉嫌违反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规范,利用为林姓男子(通缉中)所实质控制之贸易公司代购原装骨腿等肉品之虚伪交易,借贷亦为林男实质控制之另家贸易公司近2亿元。
案经企业犯罪专组检察官郭法云指挥台北市调处侦办,于昨天持法院核发搜索票执行搜索该人造纤维公司办公室及王姓负责人(70岁)、林姓董事长女特助(52岁)、贸易公司郭姓登记负责人(49岁)等人处所共6处,并约谈被告王姓负责人等5人及证人3人。
王姓负责人等3人经检察官于今日清晨讯问后,认其等涉犯刑法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背信、洗钱防制法等罪嫌,罪嫌重大,但无羁押之必要,谕知王姓负责人具保300万元、限制出境、出海并施以科技设备监控;郭男具保50万元、限制出境、出海并施以科技设备监控;林姓女特助具保50万元及其余被告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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