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道于民国112年间被控性骚扰女部属,司法院受理申诉后成立「性骚扰申诉处理评议委员会」调查。李伯道则发布声明指出,公职40余年与同事正常互动,从未逾矩,「若在某场合让她感到不适,感到非常抱歉与遗憾」。
司法院申评会于112年7月间召开委员会,经全体委员(内部委员9名、外部委员2名,男女比例4:7)出席评议后,作成申诉案成立的决议,并建议移请「法官评鉴委员会」进行个案评鉴。
李伯道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法院今天判决「原告之诉驳回」。全案可上诉。
李伯道涉性骚扰女部属案,已由法官评鉴委员会决议报由司法院移送惩戒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建议撤职,监察院也弹劾李伯道移送惩戒。惩戒法院已并案审理中。(中央社)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78岁沈庆京突开脸书首贴文 痛诉「人生心血毁在检察官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