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德警分局表示,昨天晚间20时34分,王姓男子(48岁)使用医疗电动代步车行经八德区介寿路二段551号前,因不明原因车辆向左偏移,遭后方陈姓男子(40岁)驾驶微型电动机车撞击,造成王男身体擦挫伤送医,陈男酒测值均为零,详细肇事原因尚待厘清。

警方呼吁,使用医疗电动代步车,应遵守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规定,违者将处500元罚锾。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AI换脸「刑事局长」周幼伟背书投资 刑事局紧急声明:别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