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攻击案持续引发讨论,其中不少人也质疑,张文进入诚品南西时曾一度蹲在中山站外马路中央,并开始朝周围扔烟雾弹、挥刀砍骑士,但情急之下为何都没驾驶愿意直接开车撞死他、替大家解围?
颜纮颐律师对此说明,案发后大家都已知道,张文行为是真真切切杀伤人命、不法侵害,故当时若撞死他应也不算防卫过当或误想防卫,「但这都是事后往回看才能知道的事,没有人是上帝。」
颜纮颐律师反问,假使事发当下只看见一个人在路中央朝四方丢烟雾弹,即便手里拿著刀,但并没冲过来攻击汽车、也还没开始走向人群,「这时,您怎么知道他下一步要杀人?」且若没从网路或广播得知北车有人丢烟雾弹又杀人,「您会想到他就是凶手吗?」
「这也是大家热烈讨论,如果当下开车子撞他会有什么法律责任的原因。」颜纮颐律师指出,防卫过当仍会遭判刑、但有免刑机会,不过若是误想防卫(举例:人家只是在拍戏却被当作真的凶杀案),那结果可能就更惨,明明是想做好事却让自己身陷囹圄、变成坏事,这叫大家怎么敢下定决心撞下去呢?
不过,关于这个难题,颜纮颐律师认为大家可从另一个角度思考:「人民是否应该有自主防制暴力侵害的基本权利,而不是单纯将正当防卫当作阻却违法事由而已」,若以自我保护为出发点,是否只能对现时不法侵害反击?若判断基准改成不得以超出防卫自己的程度反击来犯暴力,会不会好一点?
颜纮颐律师主张,让被侵害的被害人能有更充裕的合法空间与弹性手段来保护自己,而不用在保护自己的时还要担心动辄得咎、怕被法律处罚,这才是让人信赖的法律,「这问题真的值得大家来思考。」
火線話題 | 北捷遭掷烟雾弹随机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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