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谕于去(2024)年9月20日发表长文,回应宪法法庭作出「死刑有条件合宪」的判决,首度阐述自己多年来对死刑与废死议题的真实立场。她坦言,自己在理性上理解废除死刑的人权理念,但感性上至今仍无法支持全面废死,并直言「支持废死的那一天,还没有到来」。
王婉谕指出,4月23日是女儿「小灯泡」的生日,也是宪法法庭针对死刑是否违宪进行辩论的重要日子。对她而言,每年三、四月都是情绪与身心最为艰难的时刻,面对死刑议题更是反复挣扎。她表示,事发八年来,外界不断追问她对死刑的看法,但即使与许多专家、伙伴反复讨论,她仍认为自己「没有准备好给出简单答案」。
在文章中,王婉谕先从人权角度谈起。她表示,因为养育孩子而接触到儿童人权,进而理解生命权的普世价值,也理解废死是国际人权趋势。她认为,没有人天生就想作恶,重大犯罪往往与成长过程中的创伤与失序有关,在理性层面,她完全理解废死的论述基础。
然而,她也直言,自己无法支持废死的关键在于「安全与正义的恐惧」。她提出,如果加害者再犯怎么办?若行凶者回归社会,国家是否真有能力确保不再伤害他人?而被害者家属所承受的失去与痛苦,又该如何被回应?这些问题在小灯泡离世后,更加强烈地冲击著她与家人。
王婉谕回顾司法过程,指出外界高度期待被害者家属喊出「极刑」的情绪性诉求,但她自己却充满困惑与恐惧。她坦言,诉求死刑并非出于复仇,而是源自对再犯风险、精神医疗不足及社区支持系统缺乏的深层不安。在当时台湾缺乏有效社区处遇与追踪机制的情况下,她无法相信国家能保障其他孩子的安全。
不过,她也强调,自己同样不支持死刑。她认为,死刑无法换回孩子的生命,也无法真正解决犯罪成因,更无法预防下一场悲剧。她批评,司法与国家往往将「判决定谳」视为责任的终点,却忽略被害者家属长期的心理创伤,以及对犯罪动机、精神状态与再犯防制的合理追问。
王婉谕表示,真正能让她稍感安慰的,不是加害者的死亡,而是补起社会安全网的破洞。她在立法院任内,推动《精神卫生法》与《被害人权益保障法》修法,试图建立更完整的精神医疗、社区支持与被害者协助机制,希望从制度面降低悲剧再次发生的可能。
她最后强调,自己并非反对讨论废死,而是认为在国家尚未建立足以防止再犯、保障被害者与社会安全的制度前,全面支持废死仍为时过早。她也期盼社会能超越情绪对立,正视犯罪成因与制度责任,让更多孩子能在更安全的环境中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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