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去年12月31日玉里镇大禹公墓女尸案,花莲地检署检察长陈佳秀高度重视,指派检察官指挥侦办,由于林女衣衫不整,脖子有勒痕,身上多处外伤,且疑有遭辗痕迹,警方在玉里公墓将报案的男友依刑事诉讼法第88条之1第1项第4款迳行拘提到案,吕嫌坚决不承认犯案,昨天下午依杀人罪嫌送花莲地检署侦办。

检方表示,被告吕男依经检察官讯问后,因认涉犯刑法第271条第1项之杀人等罪嫌重大,有事实足认有逃亡及勾串共犯之虞,且所涉为最轻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羁押之原因及必要,爰向花莲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本案发生后,检方为保障犯罪被害人家属权益并落实柔性司法精神,已于第一时间启动犯罪被害人保护机制,通报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湾花莲分会,提供被害人家属法律扶助、心理咨商辅导及急难救助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务,以同理心陪伴家属度过艰难时刻,协助修复创伤,重拾生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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