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女子表示,日前接获假检警来电,自称「队长」之诈团成员,要求其「配合卧底办案」,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王女依指示前往北市松山区民生东路一带,向某被害人收取新台币100万元现金,并依流程准备将款项交付给诈骗集团安排的「收水」苏姓男子。
然而,就在准备交付巨款之际,王女惊觉整起过程漏洞百出,突然意识到自己恐怕已成为被利用的诈骗车手,当场拒绝交出百万元现金。苏男疑似收赃不成,竟在街头将王女压制在地并企图拉扯夺走现金,经现场目击民众报警,苏男取款未果悻然离去。
警方赶赴现场后,查访目击民众指认相关犯嫌特征,赫然发现苏嫌佯装路人返回现场观望,经进一步盘查更在苏男驾驶之车辆内查获K他命毒品,并经当场实施毒品唾液快筛试剂后呈现阳性反应。全案依涉嫌诈欺及违反洗钱防制法,将两嫌移送检察署侦办,并持续向上溯源;另毒驾行为依法制单举发并查扣车辆。
警方呼吁,检警机关绝不会要求民众「卧底办案」、代为收款、交付款项或监管帐户,凡是以涉案为由要求保密、快速行动者,皆为典型假检警诈骗话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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