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认为,军方依留营规则驳回黄男申请并无违误,一审判黄男败诉。

判决指出,黄姓男子于2004年10月入伍,隔年3月初任下士,2015年转服专业军官初任少尉,后来担任陆军装甲第586旅机械化步兵连中尉副连长,2020年8月28日服役期满。黄男在期满前向国防部申请续签留营,但部队审查黄男2017年起年度考绩未达连3年甲等的留营甄选条件,否准他的志愿留营申请。黄男不服,提诉愿被国防部驳回后,对586旅提起行政诉讼。

黄男说,2017年3月间他在陆军十军团干训班任职时,某日因长官餐桌餐具留有水渍,被依「未督管所属完成餐勤整备」为由,惩处检束2日,该年度考绩也被评列为乙等,他曾提出申诉,军方一度在2018年注销检束处分,但2019年又以检束已执行为由注销前令,导致他该年考绩仍为乙上,未能达留营条件,最终遭命退伍。

黄男还对法官动之以情,表示自己是家中唯一经济支柱,15年服役生涯各项考核成绩始终保持甲等以上,仅因长官桌面留有水渍之督管所属士兵餐饮勤务微过而受检束处分,导致他考绩乙等无法续留营而被迫退伍,并不合理,依法也无据,要求撤销军方原诉愿决定及原处分,令军方做出让他志愿留营的行政处分。

军方则表示,2017年对黄男评列考绩乙等,符合国军考绩作业规定,且依「陆海空军军官士官志愿留营入营甄选服役规则」,须最近3年考绩均乙等以上,才符合军官志愿留营甄选条件,黄男不符资格,因此,军方否准其留营之处分并无违法。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合议庭审理后认定,军方对黄男做出的考绩处分及否准其留营,均依规定办理,并无违误,黄男虽然曾针对2017年的检束处分及考绩案向国防部声请审议、再审议,被驳回后已确定在案,且他提出考绩更审案被否准后未再提出其他救济,军方在审查黄男是否合于留营要件时,自应受该考绩乙等的行政处分拘束,因此判黄男败诉。(地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