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叶宜津、蔡崇义、鸿义章、张菊芳、王丽珍历经1年余调查,今天(13日)提出调查报告指出交通部、台铁局、铁道局8项违失,监院交通及采购委员会于今天通过提案。

台铁408次太鲁阁号事故现场(撞击时间2021年4月2日上午9时28分34秒)。监察院绘制提供
台铁408次太鲁阁号事故现场(撞击时间2021年4月2日上午9时28分34秒)。监察院绘制提供

监委表示,台铁局K51标工程工地管理懈怠松散,大门门锁2021年元旦故障未修复,仅以麻绳捆绑代替;1月23日已发生预拌混凝土卡车陷路缘边坡事件预警,却未积极追踪研谋改善;致东新公司为趱赶工进度,于4月清明节连续假期停止施工期间,漠视规定进场施工,又错误使用挖掘机(俗称怪手)吊带连结大货车拖拉操作不慎,致吊卡大货车坠至铁轨遭列车追撞。

监委认为,台铁局历经2018年普悠玛事故后,仍未痛定思痛,记取教训,工地管理轻率疏漏,有欠严谨,以致再次发生行车重大工安死伤事故。

其次,台铁局未善尽监督厂商管理之责,在施工前的危害告知协调会议上,未告知事故地点可能存在的危害风险;施工期间2起预拌混凝土车卡陷路缘边坡,台铁局忽视工区既有道路危险弯道下坡坠落风险之存在,以致酿成严重铁路行车事故。

第三项疏失,乃工地主任身为工地管理最高负责人便宜行事,在不知悉吊带承受重量且未有相关专业训练情况下,贸然驾驶挖掘机,企图以吊带连结吊卡大货车拖移,轻忽该地点邻近铁路轨道,有坠落之高度风险,毫无任何工安危机意识,显见台铁局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仍未全面落实。

监委并指出,K51标工程工地主任施工初期球员兼裁判,担任「品质管理人员」兼「钢筋领班」,违反品质管理人员应专任规定;嗣后接任工地主任之同时又为其他营造业负责人,违反《营造业法》第28条「营造业负责人不得为其他营造业之工地主任」规定,台铁局及负责审核之设计监造及专案管理厂商均未核实审查,核有违失。

此外,监委叶宜津等人提到,K51标工程施工人员管理有欠严谨,专案管理、监造厂商除未发现工地有非法外籍移工,违反就业服务法及契约规定,另工人异动频繁,也未依规定接受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第六项疏失、「K51标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计划」中无0800800333紧急通报及事故点两端(和仁、崇德车站)联络电话,东新公司亦未将「各紧急联络电话制成卡片给工程人员随身携带,备不时之需」,致工地紧急通报机制形同虚设,错失紧急救难处理先机。

监委再批评,花莲工务段工程承办人潘堂益为避免工程落后太多遭上级管考,要求厂商(聯合大地公司、东新公司)监造及工地主任美化施工进度数据,台铁局各层级长官未落实稽查,即便经普悠玛事故后总体检检讨,仍未改善侥幸投机便宜行事的散漫心态。

2018年发生普悠玛号列车出轨翻覆事故,行政院召集跨部会及外部专家学者2019年1月完成「台铁总体检报告」,提出144项改善事项;未料2年后的清明节连续假期又再次发生事故。

监委斥责,前后两次重大事故已严重伤害民众对于铁路行车安全的信赖,且近期又陆续发生多起工安事故,在在显示台铁局所提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并未有效落实,交通部、监理机关铁道局却都陆续解除列管,未确实追踪管考以致工安问题仍不断重现,显有监督不力,有违民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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