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检方表示,林姓参选人选在登记日前,于7、8月期间先以250元到500元的价格,购买上开物品后,分别向该选区有投票权之选民交付贿赂,并请求投票支持。检方获报后,请南投调查站、南投分局相关人员,秘密私下搜证。
等到时机成熟后,于今 (20)日通知林姓里长参选人、选民、证人多人到案,厘清案情。讯后检察官认为,林姓参选人涉嫌违反《选罢法》,因此谕知5万元交保,受贿选民则问讯后请回。 林姓参选人因涉嫌违反第99条第1项规定,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100万元至1千万元以下罚金。
检方呼吁,民众若知悉候选人或桩脚有贿选行为,请勇于提出检举,检警调对于检举人之身分绝对严格保密,且检举因而查获贿选者,可获得最高500万元检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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