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区公园里这次共有2名候选人登记角逐里长,现任里长林幸杰寻求三连霸,没想到因选举幽灵人口案件被收押。不过,台中市选委会表示,该案并无选罢法第26条「不得登记为候选人」之情事,候选人的资格不受影响。
台中地检署日前接获检举,中区现任一名林姓里长为求胜选,涉嫌将住在外地的民众户籍迁至该里,检察官张富钧、潘晓琪指挥调查局台中市调处及市警局多个 单位深入追查,昨天持法院核发的搜索票同步执行搜索7处所,并传唤通知被告林姓里长候选人、共犯及选民等共26人到案說明。
经检察官张富钧、潘晓琪、邹千芝、白惠淑、陈东泰、廖志国等人讯问后,认为林姓里长候选人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投票行贿罪,以及刑法第146 条第 2、3 项「虚伪迁徙户籍投票未遂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見获准。其他共犯即代办业者等3人,则经检察官谕知分别各以2万元至3万元交保候传。
台中地检署呼吁,凡意图使特定候选人当选,以虚伪迁徙户籍取得投票权而为投票者,不論既遂或未遂,最高可判处 5 年有期徒刑,民众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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