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现行参政年龄,依宪法第130条规定,年满20岁有选举权,除宪法及法律别有规定者外,年满23岁者有被选举权。而此次修宪复决,旨在将选举、被选举权从20岁、23岁下修到18岁,被选举权的部分,依旧保留但书「除本宪法及法律别有规定者外」。
时代力量秘书长白卿芬之前在进行18岁公民权宣讲,引述美国政府报告指出,目前全世界235个国家及地区中,台湾是仅存12个还没有18岁投票权的国家。
放眼邻国,包括日本、韩国、马来西亚都已把投票年龄下修至18岁,2020年我国修正民法,将成年年龄从20岁下修至18岁,但在投票年龄上,仍远落后国际脚步;直至今年3月25日,立法院三读送出攸关18岁公民权的宪法修正案。
东吴大学政治系助理教授陈方隅指出,这是中华民国第一次修宪公投复决,各党派在国会殿堂都同意修宪,但后续推广、宣传,则是因党而异,呈现吊诡的状况。他认为,18岁在法律上是成年,却不能投票很奇怪,应该追求权利义务相等。
陈方隅说,民主政治,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社会不该用年纪衡量谁的票对或错,事实上,让更多人参与政治是好事,对社会有正面影响,而18岁公民权过关与否,都会是台湾向国际释放的一项重要讯息。
根据中选会公布,宪法修正案公民复决第1案(18岁公民权)投票权人人数达1923万9392人,而根据《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12条规定,公民复决通过门槛为「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亦即修宪案欲闯关成功,需至少累积961万9697张同意票,逼近962万票。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绿营大选惨败!涌「网内互打」检讨潮 柯建铭认:我们都是战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