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东锦上午在大湖乡长候选人傅松琳、大湖地区农会理事长刘兴政、律师饶斯棋等人陪同下召开记者会。钟东锦重申跟大湖乡联合竞选总部陈姓主委无实际往来,对地检署昨天当选无效的诉讼感到失望,质疑地检署在竞选期间,漠视他检举假民调干扰选举等举发,显然执法有偏颇。
钟也出示手机的Line讯息,强调早已叮咛竞选干部,不能有以金钱介入选举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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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苗栗县长钟东锦批评苗栗地检署滥权起诉、司法迫害,苗栗地检署发言人庄佳玮表示,虽然刑事方面「无罪推定」原因未认定钟东锦有贿选罪嫌,但陈姓被告明确帮钟东锦拉票贿选,根据民事当选无效相关判例,候选人需对竞总行为负起「连带责任」,检方依法起诉,绝无滥权起诉或为特定政党服务之情事。
大湖乡长候选人傅松琳在记者会中强调,大湖联合总部主委原本由刘兴政接任,后来刘事务繁忙,在一次泡茶聚会中,临时商请草莓农、陈姓男子(检方起诉、收押中)中途接手主委职务,但陈男没有参与总部的竞选活动,只是「挂名主委」,更不可能有所谓共同贿选的事情。
饶斯棋表示,本件苗栗地检署自始均未对议长钟东锦有任何侦查作为,亦即议长未受刑事侦查或诉追,甚至于苗栗地检署在记者会时亦明确告知,该刑事案件与候选人无关,更何况本案根本无任何证据证明所谓之贿选行为系出于议长之授意或知情而容任。
饶斯棋表示,收受贿款者对于为何人买票之供述前后不一,且行贿者及受贿者供述情节均与议长无关,本件并无任何事实及证据,指向该贿选行为系受议长指示,或议长知情,自不能因他案个人的贿选行为,即将其行为归属于不知情的议长,并令其丧失当选资格。
饶斯棋说,钟东锦只是与乡长同设联合竞选总部,倘仅因同设竞选总部之目的,一起举办问政说明会、扫街拜票及发放文宣,因其中一人有贿选行为,另一人就须对与自己无关之该行为负责,并丧失当选资格,绝非选罢法第120条第1项之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