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独董扩权、介入经营权之争,金管会2022年8月提出证交法修正草案,大砍限缩独立董事的权限,包括召开股东会、对董事提告、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易等3权限,需移交审计委员会合议,且至少过半同意才能执行,此为防堵当时光洋科(1785)案独董不独立又扩权情形再发生,又被称为「光洋科条款」。
郭国文痛批,明明金管会去年8月就预告修法,过了半年毫无进展,行政怠惰,不仅未送进立法院,连行政院会都没通过,导致空窗期再发生中福、泰山的争议。
中福从去年股东会因补选董事瑕疵,股东会的选任案被经济部认定不生效力,新任董事长也无效,公司负责人仍是前董事长黄立中;去年第二季公司财报难产,遭证交所停止交易,面临下市危机,如今独董林俊廷预计2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全面改选董监事,若临时股东会变成两派人马过招抢经营权,恐怕散户的股票将变成壁纸。
郭国文续指,泰山公司则是市场派人马先透过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却因会议出现瑕疵,改以两位独董陈敏薰、杜英达之名义召开临时股东会,其中陈敏薰更因「倒戈」而做出前后矛盾的行为,凸显独董沦为经营权之争的工具。
郭国文说,主管机关预告相关修法后,市场人士在过渡期,趁机把握最后单一独董召开股东会的机会,完全违背金管会提倡的公司治理精神;惟有通过修法,让股东临时会的召开须经审委会半数同意,才能减少程序瑕疵衍生的疑虑。
钟佳滨指出,公司的行政主管机关有2个,《公司法》归经济部所管,公开发行公司所适用的《证交法》则归金管会,现在发生经营权之争的都是公开发行公司,全绕在金管会管辖范围内,然尚未完成修法,金管会又将责任推给公司法,经济部也推给金管会,2部会推来推去,当事人要去法院裁定,法院又旷日废时。
钟佳滨说,自己早在去年5月即提出证交法修法草案,但因没有行政院的对案,委员会迟迟无法审议;希望新的行政团队有新的气象,督导政委尽速完成协调、排入行政院会通过后,将这项攸关众多小股东权益的法案送来立法院。
钟佳滨表示,大部分的小股东,其实只希望经营团队尽速稳定下来,好好赚钱、发股利,因此在修法未通过前,必须请经济部、金管会、投保中心依公司法第220条,确实审视上市柜公司独董召开股东会的理由,善尽投资人保护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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