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正副议长邱莉莉、林志展选举惊爆贿选,民进党廉政会在去年12月开会讨论后,1月11日也依据《廉政条例》将台南正副议长选举涉贿案予以立案,若邱莉莉及林志展遭声押或是裁定羁押时,将予以停权3年处分,而邱莉莉与林志展也双双在同日自请停权。
今天民进党中评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处理台南市正副议长的选举争议案件,并在会后召开记者会说明结果。民进党中评会主委赖瑞隆说明,11位中评委有9位出席、2位请假,会议中针对2022年台南市正副议长的选举争议案件做讨论。
赖瑞隆指出,检调在1月3日大动作搜索,并传唤正副议长邱莉莉、林志展分别以50万及20万交保后传,随后在2月7日也再次传唤侦讯,并在分别以150万与120万交保。
赖瑞隆表示,这已经严重影响民进党声誉,邱莉莉与林志展也在1月9日自请停权处分,静候司法调查;他们在1月10日到民进党廉政会进行说明,今天也再次提出书面声明接受停权处分。
赖瑞隆说,中评会为维护民进党声誉,符合人民对民进党之期待,中评会援引党章第29条规定「党员之言行有违背党章、决议或破坏本党名誉之情事者,本党得予评议并裁决适当之处分。⋯」,中评会经过1小时讨论后,决议对邱莉莉与林志展于以停权3年处分,也待司法调查结果出炉后,再行做处置。
虽邱莉莉与林志展并无到中评会现场,不过面对停权处分,两人也共同发表3点声明。以下为声明全文:
有关民进党中评会将对本人及林志展同志做成停权分,我们两人表示尊重,并做出以下声明。
第一,站在党的立场,我们理解外界的质疑与舆论的压力,为了顾及民进党的声誉以及彰显赖清德党主席改革的决心,本人与林志展同志已在今年1月9日向党中央自请停处分,静待司法调查结果。
第二,由于党规已有停权处分的相关办法,本人与林志展同志尚不符合停权规定,但因上述原因,本人与林志展同志按受停权处分,惟司法调查过后证明我们两人清白,也请中评会当即撤销停权处分。
第三,我与林志展同志都是忠贞为党的党员,我们也相信赖清德主席以及本党其他同志都能明白,在台南这个地方,谁才是对党忠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