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立委赖瑞隆今天表示,「网路广告」是网路诈骗散播且呈现在民众眼前的主要途径,目前Google、Meta、Yahoo等网路平台都是网路广告产业的巨头,但到现在却没有主管机关负责来辅导管理,也没有法源去要求道些网路平台业者落地。

赖瑞隆说,因此各部会只能透过自己主管的法规,要求特定类型广告时揭露实名资讯,但不在主管法规范围内的广告或从境外投放的广告就难纳管。此外,目前内政部警政署虽与Meta、Google建立检举机制,但仍需业者善意配合,而数位部对此责无旁贷。

赖瑞隆建议,应将网路广告业纳入辅导管理对象,并参照欧、美、英、澳、日等国,尽速研议并通过台湾版的《数位服务法》草案,要求网路平台落地并配合推动广告实名制,以方便民众检举诈骗资讯并快速下架,保护用户个资保等措施,灭少民众受诈骗危害。

另外针对主管机关,赖瑞隆指出,无论是浏览网页或是社群平台,上面出现的广告都是透过网路广告业者投放,随处可见的诈骗与个资钓鱼的假广告也透过广告业者投放,之前常出现在各大媒体网站上的假投资诈骗广告、脸书上流窜的各种假广告真诈骗的贴文、Google搜寻的关键字广告等都是诈骗的途径。但这些网路广告业者归谁管?经询问内政部、经济部、数位发展部、国家通讯委员会、文化部等相关部会,没有人承认。

赖瑞隆也要求政府应要更积极、迅速建立机制,指定数位广告主管机关内尽速推动立法,并要求行政院一个月内找出主管机关,要求相关业者落地、配合实名制、检举下架等措施,源头打击网路不法诈骗广告的散播。

而警方针对诈欺案要求网路平台下架广告的强制力,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长黄壬聪表示,刑事局是执法机构,尽管主管机关尚未明确,不过只要一发现诈骗行为,都会主动与平台沟通,他也呼吁各平台业者尊重警方,为保护被害者的立场应将涉诈资讯尽速下架。

数位产业署平台经济组组长许福添则说,数发部虽才成立半年,但也推出7大防诈措施,针对电商物流、第三方支付及游戏点数等3方面推动诈骗防制,未来也会补助如「who’s call」等电信防诈业者导入最新科技。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局专委苏诗雅指出,在防制网路广告诈骗方面,行政院日前制订《新世代打击诈欺策略行动纲领》,并于3月初邀请Meta、Google等业者强化防诈,借由公私合作建立假投资讯息收集与处理机制,未来也会持续对民众进行宣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基础设施处简任技正陈俊安则针对「信号绑架」说明。陈俊安指出,手机讯号若从满格变无信号后快速恢复,或讯号类型从4G、5G改变为2G或不显示网络,可能遭伪基地台绑架,此时应避免点选手机任何简讯及连结;另外会持续与系统及手机业者,研议关闭手机自动连接2G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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