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计划在基隆外木山协和电厂外海兴建第四天然气接收站,守护外木山行动小组发起《基隆护海公投》审查,该公投由领衔人王醒之向基隆市政府提出,市府在3月31日宣布审查通过,可展开第2阶段公民连署。不过,行政院在本(4)月21日依《地方制度法》第75条第4项规定,发函撤销基隆市政府决策。
针对行政院撤销护海公投案,谢国梁今天主持护海公投提出诉愿说明记者会时,引述《诉愿法》和《行政诉讼法》条文。谢国梁指出,行政院认为案属中央管理事项,市府并不认同, 因此依据《诉愿法》第1条第2项,所提「各级地方自治团体或其他公法人对上级监督机关之行政处分,认为违法或不当,致损害其权利或利益者。」市府将提出诉愿。
谢国梁表示,《行政诉讼法》第4条第1项「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机关之违法行政处分,认为损害其权利或法律上之利益,经依诉愿法提起诉愿而不服其决定,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销诉讼」,强调倘若诉愿结果,未能维护民众权益,也不排除走向行政诉讼。
谢国梁强调,市府对于公投权利不会自我放弃,将会寻求所有可能的救济程序,甚至有朝一日要声请大法官会议释宪,这些都是努力要迈进的方向之一。
谢国梁也向中央喊话,民众理解过去曾有通过公投案但也未曾执行的情形,强调公投仍是人民表达意见的方式。目前市府除寻求救济程序,秉持依法行政,也会协助公投提案人寻求其他管道,反映民意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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