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近期三读通过《行政院组织法》修正案,国民党团批评蔡政府任期只剩一年,匆促组改创造更多政治酬庸职位,政府三级机关首长不再是用人唯才,而是用人唯党,政治凌驾专业,冲击文官体制,吃相难看。

人事总处表示,改组是历经长达10余年沟通过程,因应当前国家发展需要及新环境议题挑战所提出来的,并非急就章;完成立法后,仅10个行政院三级机关首长增加得以「政务任用」,占整体三级机关比率7%,此为应部分机关业务特殊需要及扩大人才遴选范围所为制度化设计,绝非为了政治酬庸。

针对三级机关首长双轨制,人事总处说明,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2004 年立法制定时,第 18 条已明定三级机关首长除性质特殊且法律有规定得列政务职务外,其余应为「常务职务」;条文历经2010年修法、2012年组改启动,乃至本次组改,无论由哪一政党执政,均没有改变,且三级机关首长的任用方式,仍须订于各该机关组织法律中,获得立法委员多数共识做成决定。

人事总处指,考量产业发展,从企业界或学术界遴选专业人才,以强化政府施政能力,本次组改乃规划将交通部观光署、经济部产业发展署、能源署、中小及新创企业署等4机关首长得为双轨任用。

人事总处说,以目前已经通过的7个得以双轨任用的三级机关来看,仅有内政部空勤总队、海委会海保署及国防部全动署3个机关首长为政务人员,显示政务任用只是选项之一,如系为应业务需要以政务进用,首长须随政策成败而决定去留;如有违失行为,亦得随时予以免职,并无所称分官酬庸问题。

本次组改,经济部国际贸易局改为国际贸易署、能源局改制为能源署,人事总处解释,主要是为强化机关业务政策规划功能,因此依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体例重新定名又改制前后无论称「署」或「局」,均同为行政院所属三级机关。

人事总处并说明,新设经济部商业发展署,则是考量现行经济部商业司业务量能、组设与人力,均已达相当三级机关规模,随商业型态推陈出新、商业服务的发展辅导需求增加,应有完整的机关组织推动各项工作,因此整并经济部商业司及中部办公室(公司登记业务)成立专责机关,以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及效能,外界所称借由组改调升组织层级或大幅增设署级行政机关情形,实属误解。

人事总处最后指出,本次是将2012年行政院组改启动迄今长达10余年还未完成的组改工作告一段落,让组改的部会组织法早日完成法制化,才能以更合理完整之组织型态以因应国家发展及政务推动,是负责任政府责无旁贷的作为,与总统任期与选举均无关,请外界勿过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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