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指出,在限制换约转让规范,自7/1日后签订预售屋及新建成屋买卖契约的买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亲等内旁系血亲间的让与、转售外,必须有非自愿离职且超过6个月未就业等6 种特殊情形,并向地方政府申请核准才可换约。
内政部进一步指出,施行前已签订预售屋及新建成屋契约的买受人,在施行后则免受修法换约转售制,但接手新买受人仍须受到限制。由于预售屋交易期间长,提醒民众在购买预售屋时,应审慎评估本身的经济状况及缴款能力,避免产生交易纠纷。
此外,内政部也也提醒预售屋或新建成屋销售者(建商)在办理换约作业,或接受委托刊登让与或转售广告时,须注意依新修正施行的规定办理,若有违规者,将按户(栋)处罚50万元至300万元。而本次也配合限制换约规定修正预售屋、成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并自今日起施行,提醒业者尽速检视及修正目前使用之买卖定型化契约内容,以免与规定不符。
在私法人买受住宅许可制部分,内政部表示,将分为「免经许可」及「需经许可」2类。其中私法人若为购买已公告划定古迹之住宅等9种情形,可「免经许可」取得;但若购买受住宅作为宿舍、具规模出租经营6种情形使用,则需向内政部申请许可后才可取得,并受到5年不得移转等限制,提醒公司等私法人未来在规划购买住宅时需注意相关限制规定。
第三,有关检举奖金制度,内政部说,只要民众发现有逾期或不实申报实价登录、违反红单禁止转售、限制换约转售与禁止炒作等情形,可以实名将违规案件的人、事、时、地、物等具体事证资料送到地方政府,经查证属实者,将依规定发给检举奖金。
最后,有关预售屋解约申报登录,内政部称依新规定,今日起如有解除预售屋买卖契约情形,应于解约日起30日内办理申报登录,内政部也已完成「不动产成交资讯及预售屋资讯申报网」提供申报,如有逾期申报或申报不实情形,将按照户(栋)处罚3万元到15万元。
林右昌指出,为了让各界更了解修法内容,地政司网站也建置「平均地权条例修正专区」,内涵常见问题等,供民众、业者参考下载,若有不了解之处,也可拨打1996内政服务热线或向地方政府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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