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会今通过财政部「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财政部预计今年9月底前提出《房屋税条例》修正草案至行政院审查,之后送立法院审议,并拚年底前完成修法。预定2024年7月1日实施新制,并于2025年5月起采用新的房屋税率,进行开征。

「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将持有超过3户起的非自用住宅持有税率,从现行1.5%~3.6%,调高为2%~4.8%,针对建商余屋的持有税率,也进行调整,现行针对销售2年内的余屋,课予1.5%~3.6%,未来下限提高从2%起跳,销售逾2年,税率上限将到4.8%。

财政部赋税署长宋秀玲受访表示,建商盖好房子就是要卖,我们参考各县市已定的合理销售期间、2年,若销售超过2年,房屋税率最高就到4.8%,销售2年内,最高到3.6%。

宋秀玲说,建商卖2年还卖不掉,就要考虑是否调价,如果仍采待价而沽、慢慢销售,就要承受最高4.8%的税率,如果调价卖出,就不会被课到4.8%。

她强调,财政部观察2014年后房地产的变化,汲取经验也听取外界建议,整个政策设计环环相扣,绝对没有囤房税急转弯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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