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小姐今在记者会自述,2021年5月受聘索马利兰驻台代表处,代表处代表穆姆德起初明确说没有劳健保和加班费,并称符合台湾法律、不违法,她多次争取后,代表处才同意支付部分劳健保费用,但条件是必须「高薪低报」。
A小姐控诉穆姆德经常要她代垫其跟家人的个人开销或办公室费用,从不主动还款;2022年8月,穆姆德家中聘用的菲籍外佣逃跑,穆姆德指责她跟外佣勾结,并恶意解雇她。
对此,外交部表示,去年得知相关讯息后,曾多次主动向A女士表达关心,并支持她采取法律途径捍卫应有权益,也于第一时间向索马利兰驻台代表处表达对本案的重视,呼吁该处尊重我国劳动法规,妥善解决与我国籍雇员间的劳资纠纷。
外交部说,也曾数度发函各国驻台大使馆及代表机构,吁请尊重我国劳动法令的规范与精神,并善尽雇主责任。
记者会上,A小姐也指出离职当天,她的私人物品被代表处莫姓同事擅自拿走,甚至在她表达不同意的情况下,还强行拥抱她。张斯纲并揭露该名莫姓外籍员工,在代表处担任经贸组长职位,但持有的却是学生签证,而非合法的工作签证。
外交部强调,从未认定该名雇员(莫姓组长)具有外交官员身分,得知该处聘用该名学生工作后,即于第一时间向该处表达严正立场,说明在台外籍学生必须于事前向我国劳动部申领工作许可,才可在台工作;也正式致函该雇员就读的大专院校,应严加留意督考并予以警示,以避免肇生违法情事。
外交部表示,本案当事人与索国驻台代表处及该处索籍雇员间的各项纠纷,均已进入法律程序,外交部尊重检警调查结果及法院判决。日后倘有需要,外交部也将全力配合法院判决要求,循司法互助管道,保障国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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