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长高虹安在立法委员任内涉嫌诈领助理费新台币46万元,台北地检署曾2度传唤高虹安说明,而历经8个月审讯侦办,检察官今(14)日侦查终结,依贪污治罪条例之公务员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公务员登载不实罪起诉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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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稍后也亲自于市府召开记者会,对外公开回应,她强调,在侦查一开始,检察官就已经认定她贪污,因为在侦查过程中,明明在一个密闭的侦讯室内吃便当的种类,甚至连她本人都不知道的讯息,都可以透过媒体、名嘴与网路去带风向,今天会有这样的贪污起诉结果,真的一点都不意外,也是台湾史上「侦查不公开」最典型的笑话。

高虹安之前因涉诈助理费一事出庭。资料画面
高虹安之前因涉诈助理费一事出庭。资料画面

高批检察官对她有利的证据都不闻不顾,举例提到助理费的部分,澄清办公室里的助里都有实际工作而非人头,检察官庭上也说了助理是有加班与工作,所以今天它们用劳务来依法依规取得加班费与助理费,后面就算愿意捐出来当作办公事务分享使用,请问哪里有错?「助理们可能被要关40年或是媒体给吓到?」她要等到看到起诉书才能了解助理们的说法,难以理解到底诈领了什么?

高虹安说,他在被搜索后4月被传唤侦讯,准备了很多资料要与检察官来回答,庭上检察官也说「很多问题还没问完」,从来也没人告诉她这个过程「我到底犯了什么罪?施展了什么诈术?」这是在一个不给予被告充分了解什么指控,到现在快4个月时间都没有再开庭通知,就做了起诉的决定。

 

高虹安质疑起诉时间点提到,上个月28号,新竹市政府已经移送了前市长林智坚的棒球场案到监察院,当时选择不要大发新闻稿,只想依据审计室与监察院多次来函要求做完行政调查,对相关人员作惩处,结果移送监察院后两周换得什么?

高虹安批评,看了起诉书内容有很多荒诞不经,颠覆了他过去看到的贪污判决判例,「没有人头的案子,大家都是实际有工作有加班,居然可以得到这样的结果」;侦查过程中他也提出很多证据证明,如洗头、双眼皮贴的费用,其实就是助理秘书帮他代垫的费用,而且他都有归还,也从来没有指示行政主任说,要把所有这些代垫费用,要用办公零用金来做周转。

「(流水)帐不是我管的、钱也不是我管的,支出也是行政主任处理」高虹安说,为了6次洗头的价钱来做这样的事情(指贪污),立法院公定价洗头150元,「有必要为了洗6次头大费周章去做这样的事情吗?」这不符合人性,而且这样的机制也不是他原创的,而是从民进党立委李俊俋那边带过来的,「你们(助理)愿意捐就捐(零用金共同帐户),我从来就没去要求助理费」。

高虹安强调,他没有必要去贪这46万20元,大部分钱用于办公的支出,很多也不是他授意让助理们去出这个钱,检察官不应该不去注意这些对他有利的事情,而是在起诉书用很多情绪用语。另指助理费「爆满」使用,就是贪污的样态,高虹安也澄清,立法院里面不是只有他一人这样做,其实所有立委都是爆满使用,助理真的有劳务加班工作,为什么有捐出来就否定曾有工作的事实,检察官所指施展诈术绝对不成立。

高虹安批,只有看到一个人的说法或片面之词,就将此事罗织成一个夸张的犯罪,而且贪污这么重的罪,检察官怎会用这么草率起诉,他质疑「这整件事是不是政治的考量太多,前面闹得太大导致后面下不了车,不得不做这样的起诉」。如果贪污可以这样判,将会是史无前例第一件。

高虹安提到,所以接下来法院部分,他也会好好说明,对于检察官草率起诉,以及对于没有尽到被告有利无利一并注意,予以谴责,并呼吁别做「政治判案」,相信法官专业判断会还给他与助理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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