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铭的连署作业即将展开,郭台铭办公室今公布「三不、三要」原则,分别是绝对不能有金钱对价关系、不能有不当利益、不能伪造个资,以及要遵守《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要正确填写连署资料、要慎防诈骗集团或其他有心人士的窃取个资。
郭台铭办公室表示,根据《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87条规定,对连署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络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使其为特定被连署人「连署或不为连署」,可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金。
另外,《总统副总统选举连署及查核办法》第8条规定,若连署人的身分证影本记载资料不明或影印不清晰,导致不能辨认连署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身分证统一编号者,将会被踢除。
郭办指出,郭台铭领表登记后,将紧锣密鼓展开各地连署活动,呼吁支持者注意政府法律规定,相关连署资讯,务必以郭台铭办公室正式公布的资讯为准,慎防诈骗集团或其他有心人士假借连署之名窃取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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