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开中嘉母公司「泓策创投」的股东阵容,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转投资的玺兆投资、铨升投资,共持股49.76%;泓策投资持股24.88%;荣盛投资持股14.93%;弘仓公司持股9.95%;另有个人股东郭冠群、王美文,各持股0.24%。
陈椒华今于立法院会,就「泓策创投」股东股权变动一事,质询行政院长陈建仁及NCC主委陈耀祥。
陈椒华表示,持股中嘉近25%的「泓策投资」股东悄悄转移,她秀出载明「苏丽投资透过振华投资购买泓策投资48%的股份」、「委托王美文跟陈彦松分别持有55%跟45%振华投资的股权」的协议书,质疑「苏丽投资」用王美文及陈彦松2人头,代持中嘉股份,违反了2018年NCC通过股权转让案的附款。
中嘉另一法人股东「荣盛投资」的股权同样也出现移转,陈椒华指出,「荣盛投资」的四位自然人股东「陈继业、许书林、余彦良、吕荣吉」,在通过NCC审查后,2020年初,已把股权转移给「普立投资」、「苏丽投资」及「三立国际创意」,这三间公司负责人分别是林昆海的太太的弟弟、林昆海的太太、林昆海的子女,形同三立集团透过不同的公司一层一层持有的状况下,已控制中嘉系统高达27%的股权。
陈椒华批,NCC遇到绿色媒体,就什么都不会调查,什么都不知道,中嘉真正股权结构,三立透过不同公司持有,股权合计高达27%,结果NCC在民进党执政之下摆烂无作为,放任绿色媒体巨兽形成,让民进党过去支持反媒体垄断的立场变成一场笑话。
陈椒华指出《有线广播电视法》第29条第1项及《有线广播电视系统经营者营运计划变更申请许可或报请备查办法》规定,变更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应经过NCC许可;陈耀祥解释,是指中嘉股东持股比例,比例需查清楚。陈建仁强调,NCC是一个独立机构,职权是由委员会来监督,而政府反媒体垄断的立场不变。
陈椒华认为,这是中嘉跟三立联手,违法达到要撤照的程度,许可处分应该废止,除了依法裁罚,NCC敢不敢依法究办绿色媒体巨兽,还是因为是亲绿媒体,有关系就没关系。
陈耀祥回应,事情需先查清楚,不能马上就说是绿色媒体巨兽,法治国家不能这样处里,陈椒华批,NCC永远只会说再来查清楚,但什么都不做,「你根本就是摆烂没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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