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游淑慧表示,2000年时,萧美琴曾自曝,经过多次询问各国代表处,放弃美国籍,只有华侨护照,就无法取得包括日本、泰国、美国、及许多欧洲申根国家的签证,美国在台协会官员也明白告知,放弃美国籍,又没有台湾身份证字号以及永久居留权的护照,只是一份旅行证件,美国法律会把她当作无国籍人,这样的身分,可能连在台湾居留都会有问题,因此让她无法放弃美国籍,萧美琴这段话也自曝「在当时她应该只有美国国籍,没有中华民国国籍」。 

国民党台北市议员王欣仪则表示,民进党至今只澄清她已在2002放弃美国籍,却完全没有对回复国籍的问题释疑,要想参选副总统的人,对这样最根本的法律问题,拿出证据,说清楚讲明白,很难吗?

对此,民进党台北市议员许淑华表示,萧美琴的父亲萧清芬具中华民国国籍,依照《国籍法》第2条规定,父与母任一方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自然就具有中华民国国籍,萧美琴当然拥有中华民国籍。

许淑华指出,所谓的「回复国籍」,是要先放弃才有所谓的回复。但是萧美琴「从未放弃中华民国籍,何来需要回复?」而身分证是依据《户籍法》申请制,跟《国籍法》无涉。许淑华反轰蓝营乌龙指控,「《户籍法》跟《国籍法》傻傻分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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