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纪惠容日前接获陈情指出,「外籍教师M师目前在台任教,过去曾因与中国未成年学生发生性关系,遭驱逐出境,也曾在瓜地马拉因偷看女学生胸部等行为遭解雇且被驱逐出境」等情;在调查后纠正内政部移民署,并吁请政府应检讨现行外国人来台从事教学工作之相关管理机制。
监察院立案调查后,先就检举函提到的犯罪属地(中国、瓜地马拉),分别发文请陆委会与外交部查证,但碍于两岸特殊关系,陆委会表示尚无法获得陆方回应;瓜地马拉方面,外交部表示「瓜地马拉学校接获检举后,为免日后徒生困扰,迳予解聘M师」;因此M师海外犯罪情形,仍在查证。
纪惠容表示,监察院调查后才发现,原来早于2021年9月,我国驻英代表处即有3度收受类似的检举内容,不仅向移民署建议循两岸共打模式,先向中国官方查证,也提供来自英国国家犯罪防制局(NCA)的情资告警给移民署。
纪惠容说,移民署为国内第一个接获检举M师资讯机关,是M师恐非适任教职之示警情资前哨站,但移民署对于前开示警情资,却忽视海外犯罪部分,未积极洽请相关机关求证了解或协力合作,仅派员访谈M师与雇主,以「查无不法」即签结;直到2023年5月,才想到联系警政署协查国际犯罪资料。
纪惠容认为,移民署的处理步调迟缓,实有失当;虽然示警情资的使用上,需要谨慎小心,也应顾及M师有受无罪推定原则保护的权益,但由于M师从事的是教学工作,易于接触儿少,如果示警情资过于闭锁,完全发挥不了警示功能,也可能变相令儿少蒙受风险,监委认为示警情资的利用方式,应该有讨论空间。
监察院另指出,M师自2005年首次入境我国,迄今18年间,陆续来台从事教育现场的教学工作,但监察院比对劳动部的聘雇许可资料、M师服务单位提供的履历表,以及外交部函复M师于海外登录之履历表等资料,却发现各种资料之间登载的服务单位竟不一致;教育部身为教育主管机关,却是整起事件中,对M师在台教学经历掌握最少的机关。
监察院表示,教育部不仅向监察院表示,仅知M师于2018年间,受雇于一所私立中学,且直至2023年5月,教育部才得知M师2018年7月入境后即自称有情绪困扰、有自杀念头,而无法到职,不久便与学校解约,而该校竟也没有向教育部通报废止教学许可,M师就一直在台湾停留到10月中才自行出境,该期间之在台生活情况无人知晓。
纪委员忧心,M师在台18年间,究竟服务过哪些教学单位?接触过多少学生?哪些学生?至今仍未厘清,国内也没有一个机关可以说清楚。因此要求教育部应尽速负责任地查明M师在台期间实际教学行踪,也对于教育部毫无掌握外师教学行踪一事,请教育部检讨改进。
纪惠容补充,M师2021年以后系以「教师的课程顾问」身分来台工作,依法是不可以对学生教学的,但在监察院调查期间,地方主管机关才意外发现,M师曾在学校担任教师,以学生为对象从事教学工作已经违法;对此,该地方政府已对M师从事许可外工作部分,依法裁处在案。
此外,纪惠容也提到,从M师2018年受雇于国内某私立中学时有旷职未到勤情事,却在国内停留三个月余始主动离境,及在监察院调查后被发现有违法教学等情况来看,相较于对于蓝领移工之管制,我国对于白领外国人原本即采取相对较低之管制密度,地方政府亦坦承「对于白领外国人,只有遇到劳资争议或违法工作案件时才会访查处理」。
纪惠容指出,鉴于目前在我国的白领外国人中有21%担任教师,是会密切接触儿少;而许可从事非教学工作的外国人,会不会有从事聘雇许可以外工作,或与居留目的不符合的情形呢?实不得而知。因此纪委员呼吁政府应确实检讨,现行外国人来台从事教学工作之相关管理机制,以落实儿少安全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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