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27日至4月7日,台湾西部沿海地区陆续发现24具不明海上(岸)浮尸事件,监察委员叶大华、浦忠成立案调查,调查报告本月16日经监察院内政及族群委员会审查通过。
翻船罹难曝光偷渡集团 入境台湾猖獗
监院调查发现,14名越南籍人士于去年2月18日集资,经人蛇仲介协助自中国福建沿海自驾直航偷渡来台,因气候不佳,船只翻覆遭遇海难,查无我国人民涉嫌接应、安排偷渡或人口贩运等情事。
浮尸确认身分者计23人,其中10名为越南籍人士,死因均为溺毙,无他杀之嫌;另13具大体为本国籍,经判定为轻生或意外落水死亡。另有4名偷渡客行踪不明,已由台南地检署发布通缉。
监委叶大华、浦忠成指出,人蛇集团在疫情期间为规避查缉,除了将偷渡客夹藏在渔船暗舱,偷渡来台,另也发展出由偷渡客购船自中国福建沿海,自驾直航抢滩登陆的「自助式偷渡」模式。
对照2019年~2023年9月这5年期间,海巡署破获7件海上偷渡案,查获195人偷渡(未含本案14名偷渡客),然国内查获的偷渡外来人口却是高达1128人,又以越南籍为大宗,且多为曾在台工作的失联移工,足见偷渡集团突破我海域及岸际巡防,成功入境情形严重。
调查报告指出,防制偷渡案件涉及跨机关权责,惟近海及岸际巡防的「三道监侦幕」,人员配置及装备补给皆有不足,影响查缉偷渡之成效。
侦查不公开!查缉机关反对交流情资 监委:忽视国安顾虑
此外,海巡署自2020年迄2023年2月浮尸案发生前,未就查缉海上偷渡案件提报行政院「查缉走私偷渡联系会报」强化横向连系;海洋委员会建议建立情资连系平台,各查缉机关也以有违侦查不公开原则为由,加以反对。
监委认为,此显然忽视人蛇集团源源不断偷渡大批越南籍人士来台,及结合在台的越南社群团体,形成跨国分工网络等犯罪模式,未来恐发展为人口贩运路线或形成国安顾虑。
针对海巡署、移民署、警政署等执法机关未能有效防制偷渡,查缉绩效不彰,监院要求行政院强化各机关横向联系,积极向上溯源,并充实相关侦搜人力及装备,以压制人蛇集团气焰。
移民署人力不足 失联移工「越抓越多」
浮尸案中的14名越南籍偷渡人士,移民署查核发现其中13人有逾期停留、非法工作及失联移工等纪录,7人有偷渡来台纪录。
监察院审酌认为,越南籍人士偷渡猖獗是我国移工政策失衡所衍生的现象之一,而归纳移工逃跑打黑工的原因,不外乎高额仲介费用的债务拘束、合法工作的薪资待遇低、劳动条件不友善、产业缺工导致黑工薪资水涨船高等。加以移民署人力严重不足,导致其查缉能量不佳,形成失联移工「边抓边跑」、「越抓越多」的情形。
监委指出,越南籍偷渡人口居高不下,与在台越南社群具团结排外特性且已形成相当规模,并发展出地下汇兑及仲介等协力网络等因素有关。
据咨询专家学者,政府应重视偷渡人口与潜藏之色情、地下仲介及人口贩运的整体关连性,偷渡者入境后,犯罪集团基于劳务剥削或性剥削等目的,透过犯罪网络媒介黑工或性交易,形成治安隐忧及人口贩运问题。
监委表示,移工在台人数已高达近75万,失联移工人数已达8.5万,移民署执法人力未同比例增加,致执法人力疲于奔命查处失联移工,严重排挤对于外来人口的人流及安全管理。
偷渡从查获到裁罚有1、2年空窗期
监委指,法院对于人蛇集团的判决,多介于有期徒刑4至8个月,渔政主管机关知悉渔船涉及偷渡,在刑事侦查期间,受侦查不公开之限制,难以取得相关事证进行调查裁处,待法院一审判决始进行裁罚,查获渔船偷渡犯行到裁处渔政处分,往往长达1、2年,人蛇集团利用此空窗期间继续作案,难有吓阻作用。
监委表示,调查期间,入出国及移民法已修法加重人蛇集团及偷渡者刑责,法务部宜强化诉追意图营利及首谋之人蛇集团成员;海巡署及渔业署亦应加强横向连系,尽速在检察官起诉后裁处相关渔政处分。
此外,渔业署宜审酌海巡署所提建议,提升裁罚速度并加重裁罚额度,从速扣船、扣照及加长扣船、扣照期间,并落实相关验船作为,杜绝船只改造密窝、密舱,以收吓阻偷渡之效。
调查报告也提到,越南移工对我国法令遵守程度不足、失联比率过高、偷渡情形泛滥等情,本应由越南政府负起责任,但该国政府对于跨国执法合作及情资交流的态度消极,无异漠视其人民之权益。目前仅由海巡署、移民署单独与越南海防部门或入出境管理局对口协调遏阻非法偷渡,屡遭困难且难有进展。
查缉机关建议将防制偷渡提升为与越南劳政单位谈判的重要议题,采包裹式国对国的谈判策略;监委要求行政院研议如何透过政府整体力量,促使越方正视并共同谋求具体改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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