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立委范云去年揭露,多名女性业务遭台大医师藉了解商品之名,邀至居酒屋聚餐,疑似借机下药后带至汽车旅馆性侵害。然被害人向台大求助后,台大性平会不但未依教师法对涉及刑案之教师积极调查,甚至多次推开被害人,使其在不同系统中求助无门,而台大医院则成恶狼猎场,狼医教授持续担任医师及教师职务。

台大医院于去年6月向该名医师提起伦理调查,最后判定其违反医师伦理规范、医界伦理纪律宣言,违背专业医师形象、职业道德及社会大众对医师之期待,并于同年年底,解除其医师职务。

范云今天再次与3名被害人召开记者会表示,该名加害人虽于去年12月遭台大停聘接受调查,然今年1月,台大性骚扰防治委员会却以「缺乏充分证据」为由,做出性骚扰不成立之决议,并且将于3月8日召开教评会,讨论该名医师所提起的复聘案。理应守护学生权益的台大,若复聘已被台大医院判定为违反医师伦理并解职的狼医教授,那么,将在三八妇女节,为被害人带来最讽刺的伤害。

范云指出,该名加害人作为妇产科教授,已有至少6位女性指证曾遭其侵害,也被医院依据违反医师伦理而解职,如此恶劣怎能继续担任教职?校园相较医院,是一个权力更加不对等的环境,台大继续聘用这样的教师,要如何保障学生权益?难道台大对教师的伦理标准,低于台大医院对医师的伦理标准吗?

范云提到,依照《教师法》第14条规定,教师有行为违反「相关法规」,经学校或有关机关查证属实,有解聘及终身不得聘任为教师之必要者,应予解聘,且终身不得聘任为教师。而根据教育部之函释,该条所指「相关法规」,包含教师尊严、为人师表的伦理规范、背离社会多数共同之道德标准与善良风俗的法规。

范云强调,去年12月监察委员已调查此案,并指出台大未依教师法及相关函释积极查处,疏于善尽教师管理及性别事件防治之责任,对涉及刑案的教师并未积极进行调查。结果,今年台大性骚扰防治委员会,却作出性骚扰不成立的决议。「请问何以台大医院判定违反伦理的医师,台大却认还可以继续于医学院担任教授?」

范云最后与3位被害人向台大沈痛喊话,台大应守护学生权益、维护性平底线,而台大教师伦理标准不应低于台大医师。呼吁台大切勿在3月8日召开的教评会决议复聘狼师,若执意如此,将成为妇女节最大的讽刺与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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