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发文说明为何提出相关法条,首先针对国会调查权,国民党表示是为了避免弊案丛生:
1.未来面对高端股价炒作、疫苗采购、光电图利、采购进口蛋等相关争议调查委员会或调查专案小组得要求有关机关就特定议案进行听证。
2.政府人员于立法院调阅文件、资料及档案时拒绝、拖延或隐匿不提供者,经院会决议,移送监察院依法提出纠正、纠举或弹劾。
3.政府人员以外,于立法院调阅文件、资料及档案时拒绝、拖延或隐匿不提供者,经院会决议,得处以罚锾。
4.民进党林佳龙任立委期间曾经提案,赋予立法院确实的资讯调查权,如今民进党害怕面对过去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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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对于国情报告是避免总统神隐:
1.避免未来如蔡英文执政期间遇到重大国家争议,总统745天不愿面对民众及媒体,或者如赖清德担任市长期间不去议会备询的劣迹。
2.国情报告依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4条第3项规定之精神,立法院于每年集会时邀请总统至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
3.总统于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国情报告书,并于每年3月1日前赴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
4.民进党柯建铭过去曾要求马英九总统进行国情报告,如今民进党害怕面对过去的自己。
而提出提藐视国会罪,则是要限制国会虚伪陈述:
1.未来可限制如过去卫福部长陈时中、薛瑞元在国会答询时针对高端议题涉及的说谎争议,或者像行政院长苏贞昌恶意反质询。
2.国民党提案被质询人不得反质询,经制止仍为之,经院会决议,处以罚锾,政府人员亦可移送弹劾或惩戒。
3.国民党提案政府人员为虚伪陈述者,依法追诉其刑事责任(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万以下罚金);一般人不受刑事处罚。
4.英国、德国、法国、美国,日本、韩国均有订定「藐视国会罪」
5.早在1994年民进党蔡同荣就曾提案修法增订藐视国会罪,如今民进党害怕面对过去的自己。
蓝委被质疑不敢点名表决,国民党发文则指出,举手表决也是符合立法院议事规则的表决方式,国民党也愿意表取表决器表决,但民进党持续暴力冲撞主席台,所以才采取举手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