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芬郁表示,61件确认的校园霸凌事件61件,其中,生对生55件、师对生6件,学校人际关系是孩子生活的重心,当他们感受到「被霸凌」是一件很严重的事,学校或教育局接到霸凌通报,依《校园霸凌防制准则》采取「调和、调查和处理」,教育局看重的可能是这件调查后「到底算不算霸凌」,但家长和学生的感受是「有没有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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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芬郁表示,以《校园霸凌防制准则》规定,学校得知发生霸凌时,20个工作日内通知是否受理;5个工作日内,组成处理小组进行调和或调查;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和报告,提给防制委员会审议,处理小组在2个月内,完成调查报告,还可以延长二次为限,每次一个月,等同一件霸凌事件处理结束都过了一学期;有1件去年她去年受理的案件,到目前程序还未走完,其中1位当事人还在家远距教学,案件已演变成司法诉讼。

张芬郁表示,依规定学校必要时可将霸凌事件当事人采取抽离或个别教学,或暂时安置到其他班级或协助转班,但教育局抗拒处理,让学生在班级上的相处愈来愈困难,她要求市长卢秀燕,在高民调情况下,积极处理校园霸凌事件,让台中市的小孩可以很骄傲的说「我们在学校很安全,不用担心被霸凌」。

教育局指出,台中市各校执行校园霸凌事件调查,均依据教育部规定办理,教育局将积极督促学校以「提早因应,加速赶办」为原则,缩短决定是否受理的作业时间,并尽力于一个月内产出调查报告。

教育局强调,对于校园霸凌事件零容忍,将持续督促学校尽速办理、厘清真相,并要求各级学校平时加强宣导防制校园霸凌处遇知能,营造友善安全的学习环境,建构和谐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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