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发言人陈世凯召开院会后记者会提到,行政院长卓荣泰今天于院会中作出提示,表示就行政院对《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条文及《中华民国刑法》增订第五章之一章名、141条之一修正条文提起宪法诉讼。卓荣泰表示,行政院今天就前开条文向宪法法庭提出宪法诉讼。今年5月28日,立法院通过之《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条文及及《中华民国刑法》增订第五章之一章名、141条之1修正条文,经行政院提出覆议,唯未获立法院表决通过。
卓荣泰指出,前开法律已于6月24日生效,考量其修法程序已有重大明显瑕疵,抵触宪法第1条所揭示之民主国原则等问题,且其规范内亦有诸多违反宪法权力分立原则,以及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比例原则、侵害人民基本权利等情况,为维护宪法及其增修条文所建构的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保障人民基本权利,行政院有必要依《宪法诉讼法》第47条第1项规定,提起宪法诉讼,声请法规规范宪法审查。
此外,为避免宪法所保障之人权及公益遭受难以回复的重大损伤,同时向宪法法庭声请暂时处分,于宪法诉讼判决做成前,暂时停止相关条文适用。卓荣泰强调,提出宪法诉讼的目的绝对不是反对国会改革,而是希望国会改革能够合法合宪,透过宪法法庭之裁判,维护权力分立之宪政体制。
针对暂时处分有6个月期限,若宪法法庭未做出暂时处分的下一步为何,陈世凯表示,今天下午约2点30分时,会由法规会主委沈淑妃及委任律师李荃和前往司法院宪法法庭递交释宪声请书及暂时处分申请书。
陈世凯表示,这部法律已经在周三生效,昨天与今天部会首长在立法院备询时就适用新法令,包括明天卓荣泰到立法院备询也是适用新法令,目前也要看立法院的作为与质询内容,在要资料的过程中是如何处置才会来做应对,内部都有在做讨论,应对方式也谨慎在思考与讨论的过程中。
陈世凯说,暂时处分有半年期限,目前就是专心在暂时处分申请部分,希望能得到宪法法庭正面的回应,后续的应处部分还未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