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烟害防制法》第18条第1项第4款规定,政府机关及公营事业机构所在之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违反者依同法第40条第2项规定,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锾。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柯建铭先被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检举,违法在室内吸烟,竟又在立院会议室门口抽烟,台北市议员柳采葳怒批柯建铭是累犯、惯犯,因此提出具体影片、照片向卫生局检举,而柯建铭只低调回应,「不好的示范,该罚就罚」。
北市卫生局截至6/27都未收到柯建铭的陈述回复,根据《联合新闻网》报导,卫生局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条》规定,视同放弃陈述意见机会,会依《烟害防制法》裁处罚锾2000元。卫生局更说,柯建铭不是第一次遭到检举,若后续还有遭检举且有明确事证,才会评估依照状况提高裁罚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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