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地院发新闻稿说明,加保却不羁押郑文灿的3大理由,主要是郑涉贪嫌疑重大,面对最轻7年以上重罪恐有逃亡之虞而「加保」,但因检方所控涉贪、洗钱、泄密等3大罪状仍有证据说明不足处,加上郑已卸任市长1年半,难证明「有能力」勾串灭证,因此未予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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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昌今天下午在脸书发文表示,看到地院的新闻稿「差点没昏倒」,先不管地院是否忘了郑文灿2个月前还是行政院副院长,且他长年在民进党内权倾天下,地院竟然还怀疑他的影响力,「竟然如此率尔认定虽然有收钱的郑文灿仍否认犯行,但并没有勾串灭证之虞?」

黄国昌表示,桃园地院的裁定如此悖离常理,如何找回人民对司法的信心?「果不其然,实力雄厚的郑文灿,短短20分钟内就送到700万元现金,已经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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