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根据财政部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审议决定书(案号:促113001号),财政部认为,NET主张申请须知并未规定简报需全部由计划主持人为之,受到差别待遇,但实际上市府早就通知要促参案各申请人负责人或计划主持人应亲自进行简报,并提供「计划主持人确认单」由NET填写并加盖公司大小章,于甄审过程乃至甄审结果公布前均未见NET提出质疑,市府对各申请人皆公平对待,也未剥夺NET表达意见之权利。
针对NET主张其对增建建物有所有权,市府将该部分纳入促参范围可能有违法疑虑部分,财政部则认为,若NET对促参合约之范围有疑虑,最晚应于法定异议期限(即民国112年12月31日,但因放假日延至113年1月2日)前提出,NET却迟至113年1月24日才提出,已逾法定异议期间,市府以逾期为由不予受理,财政部也支持市府的处理结果。
至于NET主张市府应提出促参案中财务计划部分之评分结果,应查证甄审程序评分不公部分,财政部认为,《最有利标评选办法》于94年修正时,修正说明明文「各出席委员之评分或序位评比表」为应保守秘密之资料,市府不予提供并无不妥;此外,NET认为他们在财务计划部分评比应得高分,但财政部认为,仅凭NET提供之资料,并不能证明其在该项目应得最高分,且此部分应该是甄审委员的专业经验及判断,所以无法进而推论甄审结果系对NET不公平。
市府发言人吕謦炜表示,市府不仅在法律上已获得三连胜,财政部的行政审议结果也胜出,可见市府主张从头到尾都站得住脚,NET仅是不断地透过各种程序,意图制造舆论。市府将继续依法守护基隆市民的财产不被财团侵占,相信多数市民对于这种宛如「赢不了就翻桌」的作为,必定难以苟同,外界因东岸商场案而发起的政治动作,也无法获得市民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