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及大法官被提名人简介如下:

一、司法院大法官并为院长被提名人张文贞:现任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特聘教授、国立阳明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合聘教授、财团法人威权统治时期国家不法行为被害者权利回复基金会董事长,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

张文贞长期任教台湾大学,致力比较宪法及国际人权法之教学与研究。她曾经担任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改革国是会议分组委员,及多次担任释宪案之鉴定人,过去,最为指标的,像是释字第748号的「婚姻平权」法案,张被提名人均能秉持学术专业,提供前瞻且宏观之专家意见。

二、司法院大法官并为副院长被提名人姚立明:现任财团法人国会观察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德国毕勒佛大学法学博士。

姚立明在德国求学期间,专研宪法理论,曾在国立中山大学、中国文化大学教授与宪法相关的课程,长达二十多年。长期关注台湾民主发展,撰文剖析时政,对宪政体制、政党政治及国会运作等有深刻且丰富的论述。

姚立明曾任中华民国宪法学会理事,积极参与李登辉前总统所推动的宪政改革工作,他也曾担任立法委员,熟稔政府体制,众所皆知的是,姚被提名人富有真知灼见且公正不阿,因而成为跨越不同党派的政治意见领袖,擅长运用深入浅出之表述,与社会各界进行沟通。

司法院大法官并为副院长被提名人姚立明。总统府提供
司法院大法官并为副院长被提名人姚立明。总统府提供

三、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赖杰:现任国立政治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德国杜宾根大学法学博士。

何赖杰专精刑事程序法领域之研究,自德国学成归国后,长期任教于国立政治大学,曾任法律学系系主任、法学院院长及该校主任秘书。另曾担任司法院刑事诉讼法研修小组委员、刑事诉讼改革成效评估委员会委员,协助政府推动改革,也曾担任112年宪判字第14号法官回避案鉴定人;他也曾担任台湾法学会理事长,积极参与民间法学团体学术交流。

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赖杰。总统府提供
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赖杰。总统府提供

四、大法官被提名人陈运财:现任国立成功大学法律学系教授,日本神户大学法学博士。

陈运财长期任教东海大学、国立成功大学,从事刑事诉讼法领域之教学与研究,著作丰硕。在实务参与上,他曾担任大法官释宪案件及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之鉴定人,参与机关法案草拟、研修工作,提供法学专业意见。尤其具台、日刑事诉讼法比较研究专长,以日本裁判员制度之研究,协助创建我国的「国民法官」制度,将理论化为实证;并发起成立台日刑事法研究学会,积极促进两国刑事法界学术交流。

大法官被提名人陈运财。总统府提供
大法官被提名人陈运财。总统府提供

五、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现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审判长,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

王碧芳历任三审法院法官,长期办理行政诉讼审判业务。任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期间,所主笔的《烟酒税法》第21条规定违宪争议释宪声请,经司法院作成释字第641号解释;审理关厂工人案,判决影响深远;任职最高行政法院审判繁杂土地案件,建立多则重要终审法院见解。在司法行政历练上,她也曾担任大法官书记处处长,熟悉释宪实务,且衔命推动宪法诉讼法修法,让台湾的释宪制度迈入新的里程碑。

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总统府提供
大法官被提名人王碧芳。总统府提供

六、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现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研究员,英国牛津大学法学博士。

廖福特长期在中研院以国际人权法及宪法为研究主轴,并在国立台北大学、东吴大学等校教授相关课程。所撰国际人权法著作是台湾本土实践的重要基础,他也曾参与规划国际人权条约国内法化之蓝图,并投身「国家人权委员会」的成立倡议、设置规划与运作咨询,对于促进我国人权法制与国际人权公约接轨,著力甚深。

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总统府提供
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总统府提供

七、大法官被提名人刘静怡:现任国立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教授兼所长,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博士。

刘静怡长期在台湾大学及中研院从事宪法、资讯、科技及人工智慧法学之研究与教学,中外文论著均丰,法学专业深受肯定。她也曾多次参与宪法法庭重大释宪案件。而刘静怡在国际学术参与也表现亮眼,目前担任人工智慧国际组织GPAI专家职务,从事跨领域研究与专业咨询,其学术研究成果有助人工智慧时代个人资料及隐私权之保护。

大法官被提名人刘静怡。总统府提供
大法官被提名人刘静怡。总统府提供
副总统萧美琴今天公布司法院长、副院长以及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总统府提供(由左至右刘静怡、王碧芳、何赖杰、张文贞、萧美琴、潘孟安、姚立明、陈运财、廖福特、张惇涵)
副总统萧美琴今天公布司法院长、副院长以及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总统府提供(由左至右刘静怡、王碧芳、何赖杰、张文贞、萧美琴、潘孟安、姚立明、陈运财、廖福特、张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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