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院指出,依公务人员考试法第3条规定,公务人员之考试,应依用人机关年度任用需求决定正额录取人员,依序分配训练;并得视考试成绩增列增额录取人员,列入候用名册。本考试用人机关提报之需用名额共计5863名(高考三级3864名,普通考试1999名),经考试院会议通过并公告在案。为配合用人机关仍有任用需求,考选部向考试院提报本考试增额录取需求,高考三级考试拟增额627名、普通考试拟增额1293名。


考试院指出,公务人员高普考试为政府机关进用初任公务人力之主轴,也是青年学子进入公职领域服务最主要的管道,增额录取名额案攸关应考人权益及各机关人力进用能否及时满足,依规定须经提报考试院会议之程序后,再由典试委员会议决定本考试录取标准及录取人数,因此考试院有必要于看守期间召集会议准予增列,以使该项考试的办理程序符合相关法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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