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旭30日在立院质询时提到,依据劳动部「天然灾害发生事业单位劳工出勤管理及工资给付要点」,劳工若因天灾未出勤,雇主依法可以不发当日工资,但公务人员如果台风当天未出勤,薪资仍会照给。
他建议,劳动部应研议调整现行规定,让劳工在台风天未出勤,也可以比照公务人员,明定工资照给,不会被扣薪,避免劳工在安全和经济之间挣扎。
同时,王正旭也指出,台风假的范围是00:00到24:00,但是轮班、夜班等排班,会跨到台风假前后,若劳工有安全疑虑但被要求出勤,劳动部应有相关指引保障劳工安全。
何佩珊则回应,劳工若台风天未出勤,要直接修法改成当天工资照发有困难,但每到台风,劳动部都会发新闻稿,呼吁雇主不宜扣劳工台风天未出勤的工资。
此外,她也提到,台湾产业特性以中小企业偏多,且世界各国都没有用法律规范天灾假或台风假,无前例可援引,其次,以国内民情来看也窒碍难行,连县市首长放台风假都会遇到民怨,何况是修《劳基法》统一规定。
而有关出勤安全部分,何佩珊强调,劳动部主张一定要以安全为原则,雇主要求出勤也该要有劳资共识,不然可以向地方主管机关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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