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廷今天(6日)表示,这个会期已在立法院多次质询国防部,有关如何预防泄密的状况,必须落实安全核可的机制,接触机密的人员是否有其对应的安全核可,而安全核可也必须要经常性复查,除了犯罪记录,还必须做好是否有被外国势力影响,是否有财务不正常,是否有符合need to know (只有必须知道,才能知道)的原则。
陈冠廷也提及,近日才与行政院各部会针对各种、跨部会层出不穷的泄密状况,如何针对安全核可制度来改革讨论;尤其未来涉及更高机密的部分,特别关系于重大基础设施、情报、财经、资通讯事务,国防外交经手的官员或承包商,必须要有完整的背景调查。
陈冠廷也要求,类似的案件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绝对不能姑息;同时他也已针对国安相关法案提出修法,包含避免共谍案件轻判,设置国安专业法庭审理,以及扩大国家机密保护范围,并提高相对应泄密刑责,且相关立法也会与行政院全面性沟通,除了国防部,各行政部门也必须有跨部会整合准则,绝不容许类似案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