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裁定理由指出,柯文哲为辞去民众党党主席职务,拟具台湾民众党党主席的辞职声明欲交付秘书长周榆修,审酌其声明内容,并未与其涉及的京华城案、政治献金案等贪污案罪嫌相关,应无勾串共犯或证人、湮灭证据之虞,且不妨碍羁押禁止接见、通信目的,又不影响侦查不公开,因此裁定准许柯文哲发信。
律师黄帝颖分析,柯文哲突然辞去党主席,背后可能有两大法律动机。
一、柯文哲自知即将被收贿重罪起诉,提前请辞止血
朱亚虎认罪行贿,依据近十年各法院贪污判决稳定见解,行贿被告认罪,收贿被告必定判有罪,因此柯文哲自知将被最重无期徒刑的「违背职务收贿罪」起诉,提前请辞主席以政治止血。
二、柯文哲辞主席自降实质影响力,以求起诉不被接押
柯文哲是前台北市长及民众党主席,恐遭法院认定对证人勾串具有「实质影响力」,起诉后被法院接押,因此柯请辞主席,降低实质影响力,可能希望起诉后不被接押。
但因柯文哲有灭证事实及帐房橘子潜逃,纵然请辞主席自降实质影响力,也无法改变灭证及帐房潜逃的事实,仍有接押事由及羁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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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案将侦结!柯文哲声请解除一限制 台北地院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