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会前董事长郑文灿(57岁)被控在2017年桃园市长任内,办理「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工五工业区(即华亚科技园区)扩大方案」,约9.12公顷农地自办市地重划案时,收受「鸿展公司」股东廖俊松(72岁)及其子廖力廷(39岁)父子500万元贿款;2018年5月间,收受前台塑集团总管理处前总经理杨兆麟(88岁)为人转交之政治献金600万元(违反政治献金法部分另行函送监察院依法办理)。案经桃园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收贿罪嫌将郑起诉,并求处12年有期徒刑。
郑文灿昨天上午九时许,在律师团的陪同下首度出庭应讯,他在庭讯时一开始即否认有任何犯罪行为,并花了一个小时就「变更林口特定区计划-工五工业区扩大方案」《都市计划法》的法规背景及过程向法官说明,给在场的法官和公诉检察官上了一堂课,提到检察官可能对推动都市计划过程有误解,也对自己这阵子的遭遇「深感委屈」。
郑文灿指检察官对都市计划的流程及规定有错误认知,他虽已明确告知仍未获采信,他强调依法行政丶决策也不是一个人说了就算,都是同仁们开会共同商议后的决策。
至于廖氏父子指认曾在2017年9月14日晚间到市长官邸以黑色手提袋行贿5百万元,法官则在庭上深入追问,甚至包括官邸会客室的陈设,以及当时是否有泡茶等,郑文灿表示,当时他和廖俊松在官邸会客室单独见面,并不清楚廖的儿子是否到过官邸;双方谈话不到10分钟,廖俊松一直吹嘘「台塑的事都可以找他」!双方并未谈到任何有关土地开发的问题。
郑文灿说,翌日上午他到会客室检查是否打扫干净时,发现一个黑色提袋留在会客室,由于前晚他和廖俊松碰面,研判是他留下的,因此未打开,先放在官邸柜子里,并通知廖俊松前来取回,但廖只说「好!好!好!」,却一直没来领取。
法官又问郑文灿,廖俊松一直没来取回黑色提袋,是否担心里面是水果或饼干,可能腐坏或逾期;又为何不以邮寄的方式交还;且为何不交给政风室?郑文灿回称,黑色提袋里装了什么东西?他心中已猜到是什么?如果交给政风室,因为廖一直对外吹嘘是台塑的人,担心影响台塑形像,且当时他已准备寻求连任,所以才想直接交还给廖。
郑文灿说,后来他得知廖俊松的儿子是廖力廷,经过多方连系后,2018年5月21日利用北上开会顺道把黑色提袋送到廖力廷位于台北市泉州街的家,且当时是他一个人亲自送交廖力廷,并告诉廖力廷这是他父亲留在官邸的东西。
郑文灿在庭上始终不提是否知道黑色手提袋内是否为「现金」?也强调一直要送交还给廖俊松等语,还指廖俊松本身个性好攀附吹嘘,且于本案中另涉侵占、诈欺取财犯行,品行不佳,再参以廖俊松历次之供述有诸多明显瑕疵,凡此均足认廖俊松之供述实有不实自白之高度风险,且有推诿卸责、栽赃嫁祸而虚伪陈述之可能性,此益征被告廖俊松之供述毫无凭信性,而无可采。
然桃园地检署起诉指出,廖俊松父子指证往郑文灿市长官邸交付黑色手提袋等事实,郑文灿虽辩称廖俊松系以「丢包」之方式放在官邸内,不知袋内装有500万元现金,惟因廖氏父子等人指证历历,并与鸿展公司帐户提款纪錄及帐册登载「佣金」资料互核相符,且检察官勘验等值之500万元现金,体积可轻易放置于女性小型购物袋内,然重量却达5.53公斤,就此体积小但重量大之物品,又于深夜当面交付,衡情郑文灿岂会不知袋内物品为现金。
且廖俊松证称,交付的现金系每10万元为1扎以银行九分纸钞带捆绑,再以牛皮纸袋包装后放入手提袋,然郑文灿交付款项系直接以橡皮筋捆绑后直接放在手提袋内,手提袋一打开就看得到是现金等语,显示郑所退还钞票之捆绑方式,与廖俊松等人交付时之捆绑方式不同,足证郑文灿确实知悉手提袋中为现金,且事后退还之款项,显然并非廖俊松交付之原物,而系事后已不明方式凑足之同额款项,是郑文灿明知廖俊松等人交付之手提袋内装有500万元现金,却仍予以收受使用之事实,应堪认定,依贪污治罪条例收贿罪嫌将他起诉,并求处12年有期徒刑。
延伸閱讀:郑文灿出庭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