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庆元今天下午在脸书发文指出,依《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小红书属于「网路广告平台业者」,必须在台湾指定及提报法律代表,如果未提报,数发部应该要以适当方式公告其名称,并通知其补正。

叶庆元指出,依据该条例第39条规定,如果经公告、通知,平台业者仍不配合指定及提报法律代表,依法可以处250万至1亿元罚锾,若仍不配合可以按次处罚,如果持续不配合,则可以召集专家审议会议,命网路业者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

「小红书这个案例,请问,主管机关完成了哪些手续呢?」叶庆元表示,公告?通知?处罚锾?按次处罚?召开专家审议会议?由专家审议会议决议命网路业者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这些做了吗,还是直接跳过就下令网路业者停止解析、限制接取?

火線話題 | 台湾封杀小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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