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今邀请总统府秘书长、行政院秘书长、司法院、法务部就「立法院三读通过之法律经行政院依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第2项移请立法院覆议,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院长不依法副署、总统不依法公布施行,对我国宪政民主及法制之戕害及相关法律责任之追究」进行专题报告。

民众党总召黄国昌、国民党立委罗智强和王鸿薇共同提出临时提案,提案内容指出,若行政权可恣意推翻国会三读通过之法律,僭越司法权随意认定法律是否违宪,权力分立原则将荡然无存,无异于绿色独裁体制,违撼卫民主宪政,爰建请做成决议,对赖清德总统、卓荣泰院长毁宪乱政作为,提出最严厉之谴责,并要求赖清德总统、卓荣泰院长对于国会三读通过的法律,应依宪法副署、依法公布。另针对卓荣泰院长拒绝副署《财政收支划分法》之失职行为,由提案委员具名移请监察院弹劾卓荣泰院长。

黄国昌解释,本次提案是针对卓荣泰,但民众党党团会正式在院会提出弹劾案,弹劾总统赖清德,潘孟安躲得掉,等到立法院开全院委员会,针对赖清德进行弹劾的时候,赖清德依照立法院职权刑事法必须要列席说明。「到时再来看,总统赖清德会不会主张立法院职权刑事法违宪,结果赫然一看,原来是他自己在当立委时所通过的法案,会不会出现这个荒谬的状况,我们到时候再看。」

黄国昌指出,中华民国宪政史上从来没有一部法律,在立法院三读后,甚至经过覆议程序维持原决议后,总统可以不公布的,行政院院长可以不副署的,从来没有过。中华民国宪法征修条文第三条第二项写得非常清楚,法律案经过行政院提覆议,立法院决议维持原决议的时候,行政院必须接受,白纸黑字,没有任何模糊的空间。

黄国昌直言,行政院送到本院明年的总预算,是按照他们所主张违宪的财划法。行政院自己也很清楚,立法院三读通过、总统公布有效生效的法律,行政机关就必须要遵守,这是依法行政的ABC。不是主张违宪就可以不执行,但现在他们变本加厉到,行政院主观认为,三读通过的法律违宪总统可以不公布,什么时候中华民国的宪法,给总统、行政院长如此大的权力?大到践踏国会的立法权?大到自己扮演大法官的角色?行政、立法、司法三权集于赖清德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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